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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/T1249-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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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拍照程序
6.1 围绕火灾现场外围巡视,观察整个火灾现场及周围情况,制定拍照计划。
6.2 火灾现场拍照可随勘验程序进行,拍照原则为:
——先拍方位、概貌,后拍重点部位、细目;
——先拍原始的,后拍移动的;
——先拍易破坏消失的,后拍不易破坏消失的;
——先拍地面的,后拍高处的;
——先拍容易拍照的,后拍较难拍照的。
6.3 在整个现场勘验工作结束前,应检查有无漏拍、错拍以及技术性失误,根据需要及时补拍,并整理 保存好现场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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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照相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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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拍照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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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照相器材
5 基本要求
6 拍照程序
7 拍照内容与方法
7.1 拍照内容
7.2 方位照相
7.3 概貌照相
7.4 重点部位照相
7.5 细目照相
7.6 实验照相
8 注意事项